2009年北京市中小学生篮球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东城区教委、东城区体育局、东直门中学
三、协办单位:北京市竞赛管理中心
北京市东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北京市二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北京市二十二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北京市五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北京市灯市口小学火焰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四、比赛时间:2009年10月底—12月中旬
五、比赛地点;2中 5中 22中 东直门中学 灯市口小学
六、竞赛分组:
高中男子甲级、高中男子乙级、高中女子甲级、高中女子乙级、
初中男子甲级、初中男子乙级、初中女子组、
小学男子组、小学女子组
七、参加办法及运动员资格:
(一)凡参赛队须以一所基层学校组队报名,每校每组限报一队。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每队限报领队一人,教练一人,队医一人,队员12名,报名后不得更换队员。高中组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组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小学组为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2008年高中男子甲级队前六名及高中男子乙级队前两名、高中女子甲级队前四名及高中女子乙级队前两名、初中男子甲级队前六名及初中男子乙级队前两名为今年参赛甲级队。
(五)清华附中男队、四中男队、清华附中女队、东直门中学女队的运动员必须为同一所学校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六)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组别比赛,不得升、降组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参赛学校一经发先核实后,取消该队继续比赛资格及全部比赛成绩。并视违规情况处以罚款、停赛、通报批评。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及格、经医务部门检查身体健康适宜该项竞赛活动,并入了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者。学校负责对运动员保险工作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审核落实,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一旦发生伤害事故,由校方负责并与保险公司联系解决。)
(八)学校主管领导负责本队队员的资格审查。比赛时领队或教练必须到场,认真组织队员参赛,加强对本校学生及家长的管理。
(九)每场比赛前经检验运动员本人的北京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smic卡合格后,方可上场比赛。
(十)每队报名时交报名费中学300元、小学200元,活动保证金1000元(无违规违纪赛后返还)。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局审定的最新篮球规则。
(二)根据各组别报名数量情况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三)比赛中杜绝罢赛、打架、群殴等不良现象发生,一旦出现对裁判员、观众有不礼貌行为,按《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比赛用球每队各用半场。
九、名次决定:
(一)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无故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二)如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同场比赛的胜负关系,胜者在前。如三队以上积分相同按得失分率确定名次:
①积分相同队之间比赛得失率高者名次列前;
②如仍相等,组内所有比赛成绩的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③如仍相等抽签决定名次。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别分别录取前六名,授予奖杯,参赛队不足6名时减一录取。
(二)东直门中学女队、清华附中女队、四中、清华附中男队,在名次大排列中排第几是第几,其它学校重新排列名次。
十一、报名须知:
(一) 参赛队报名时须交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医务章,主管领导签字,报名表上粘贴领队、教练、运动员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二)报名时需携带运动员本人的北京市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smic卡及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间:2009年 10月9日、10日上午8:00——下午16:00
(四)报名地点:东直门中学体育中心
十二、领队会时间、地点:10月15日下午15:00 东直门中学信息中心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阮宝祥 联系电话:13911811929;64048139
传真:64048139;64048115
附件:报名表
北京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北京市东中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