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08年覆盖河北省29所高校

发布时间:2008-09-05 15:32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佚名[打印] [评论]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继去年6所高校成为首批开发行发放国家助学贷款试点的学校之后,今年我省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增至29所。

  -回顾:6高校申请贷款1583万

  据介绍,2006年,国家银监会正式批准国家开发银行在我省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与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2007年4月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确定河北大学、燕山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和石家庄铁道学院等6所试点高校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迄今为止,这6所高校已有3413名学子分两批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累计贷款金额达1583万元。

  -扩面:助学贷款高校增至29所

  “今年我省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增至29所,已有23所高校完成了学生申请、资格审查等工作,确定了贷款学生名单;另有6所学校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据河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截至目前,“万事俱备、只待放款”的23所高校共有3213名大学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总计1350.48万元。据悉,10月份29所高校学生将会陆续拿到国家助学贷款,预计本次申请到的国家助学贷款总额将超过2000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与此前商业银行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不同

  资格审核:学校对贷方审核

  贷款额度:每生每年6000元

  贷款利息:在读期间免息,毕业后开始计息

  贷款偿还:可在学生毕业两年后开始,须在毕业6年内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