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广东高考多数加分政策只针对专科

2008-08-14 15:27 来源:巨人高考网 作者:佚名 [打印] [评论]

     广东高考的加分政策制定比较严格,但仍有不少考生和家长指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操作”空间。

 

    1.多数加分只针对专科

    相对于各地五花八门的中考加分政策,高考的照顾加分项目更加繁多,但制定程序也严格许多。记者从招考部门了解到,高考的照顾加分全部都要教育部批准通过,目前来说全国的政策基本一致,只是在一些贫困山区的照顾政策上会略有不同,而这些略有不同的政策也必须经过教育部的严格审核。同时,高考的录取是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进行,照顾加分只能是由考试院在高考录取投档中统一执行,各地市没有权利再制定各自的加分项目。目前,高考所有的加分照顾项目都已经向社会公布,不在此项目之列的,都不可能加分。

    根据广东省2008年刚刚出台的高考政策,凡符合政策性加分规定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或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共有七类,除了曾经获得一些重大奖项的考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本专科都可以加分之外,绝大部分的加分政策只针对专科层次。

    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也收到不少考生和家长反映,尽管高考加分项目的制定比中考更规范一些,但他们仍然担忧在加分政策的实际执行中会有不少问题。比如对于体育尖子的加分,近年来就多次有省市爆出在体育尖子资格考试中作弊的消息;再比如对于各类竞赛获奖者的奖励加分,网上也出现了不少质疑的声音,有考生认为很多省级的竞赛本身就不够规范,其中大有可“操作”的空间。甚至有考生认为,这种在执行过程中看不见的“猫腻”,比明文规定某些特殊人群可以加分还更加让人难以接受。

    2.资格认定实际执行有偏差

    事实上,几年前内地已经有教育专家提出,为了保证高考的公平,高考的加分政策应该进行大幅的“缩减”,只保留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和烈士子女等“照顾”性质的加分,取消所有“鼓励”性质的加分,比如竞赛获奖者、三好学生、体育尖子等等。但时至今日,除了对加分额度的调整外,加分对象范围依然没有明显的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