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教育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市中考生符合照顾录取条件的可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多项条件者只选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不得累计,考生最多可加15分。
据了解,考生如是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烈士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教师子女均可享受加分政策,其中汉授少数民族考生可加15分,少数民族蒙授考生不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据了解,为保证加分政策公平、公正,我市各所学校都将对中考享受优惠照顾考生的资格进行公示,查验,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市教育局纪检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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