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教委关于削减交通流量的通知

2008-07-16 10:10 来源:昌平教育委员会 作者:佚名 [打印] [评论]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保障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道路畅通,交通环境良好。根据昌平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削减交通流量总体工作要求。现将《昌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在7月20日至9月20日削减交通流量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教育系统削减交通流量工作顺利完成。
二、第一阶段削减的车辆(7月1日至7月19日)于7月19日24时自行解除。
三、本次削减的车辆在7月20日0时至8月27日24时,禁止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在8月28日0时至9月20日24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机场高速公路、八达岭高速公路(上清桥至西关环岛)、京承高速公路(来广营桥至白马南桥)行驶。
四、各单位未削减车辆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双号限行范围为:7月20日0时至8月27日24时,禁止在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8月28日0时至9月20日24时,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机场高速公路、八达岭高速公路(上清桥至西关环岛)、京承高速公路(来广营桥至白马南桥)行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