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上体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汇总

2008-07-11 14:51 来源:上海体育学院 作者: 佚名 [打印] [评论]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休闲体育专业必须加试体育。主修方向:田径、体操(健美操)、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武术套路等。身高要求:男:1.70米及以上,女:1.60米及以上。视力要求:任何一眼的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7;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

 

体育类专业的录取规则:在文化总分和体育总分都上线的前提下:

上海市:按综合分=体育总分×6.3×40%+文化总分×60%

辽宁省:按综合分=(文化总分÷7.5)+体育总分

江苏省:按文化总分

浙江省:按综合分=(体育总分×7.5+文化总分)÷2

安徽省:请咨询安徽省高招办

福建省:按综合分=(体育总分×7.5+文化总分)÷2

江西省:按体育总分

山东省:请咨询山东省高招办

河南省:按文化总分

湖南省:按综合分=文化总分+体育总分

广西省:按体育总分

贵州省:请咨询贵州省高招办

云南省:请咨询云南省高招办

甘肃省:请咨询甘肃省高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