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长生政策——温州中考特长生可加分

2008-05-03 13:33 来源:温州晚报 作者:赵琼 [打印] [评论]

    昨天,温州市教育局公布了温州市2008年高中招生特长生的加分项目,分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
    据悉,以上三类特长生按获奖等第加分,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奖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第一、二名的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的认定为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认定为三等奖。体育比赛获得集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参赛前报主办单位的名单为准),并持有个人荣誉证书的,分别认定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艺术类比赛三人以下(含三人)获得等级奖,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三人以上集体节目获奖认定为团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三人以下(含三人)参加科技类现场比赛(现场制作)并获得等级奖的,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
体育类
(1)2008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直属中学初中组
(2)温州市区第十九届中学生体育节(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国际象棋、定向运动)比赛
(1)2007年浙江省中学生健美操锦标赛、排球锦标赛
(2)浙江省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游泳比赛、田径比赛
(3)浙江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田径比赛
(4)浙江省第八届学生定向赛
(5)2008年浙江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
省级
市级
(1)2008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传统项学校初中组
(2)2008年温州市中小学生排球比赛
(3)2008年温州市少年儿童乒乓球比赛
(4)2007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田径分龄赛、篮球比赛、足球比赛、散打比赛、帆板/OF帆船比赛
(5)2007年温州市青少年武术套路比赛、举重比赛、拳击比赛、跆拳道比赛、摔跤比赛、皮划艇比赛、赛艇比赛、射击比赛
(6)2007年温州市少年儿童羽毛球比赛、游泳锦标赛、网球/短式网球比赛
县级(市直)
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合格者(2007年~2008年)
艺术类
国家级
2007年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
市级
(1)2008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器乐、舞蹈、诗歌朗诵、美术、书法、篆刻、摄影、剪纸等)比赛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合格者(2007年~2008年)
县级(市直)
(1)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温州赛区
(2)温州市第十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
(3)第二十二届温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科技类
省级
(1)第十三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
(2)浙江省第二十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