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08高考加分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08-05-29 15:29 来源:巨人高考网 作者:佚名[打印] [评论]

    考生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加分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市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再报省考院复审。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对有关项目进行复审,对二级运动员统一组织测试认定。

    同时,明年开始,审查通过的加分考生名单实行两级公示制。应届毕业的加分考生名单,由所在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往届毕业的加分考生名单由报名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与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公示内容主要为考生姓名、加分项目、加分值等,公示时间均为一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取消考生加分资格,并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省考院日前出台明年高考政策加分的相关规定,招生考试部门将对考生加分资格进行三级审查两级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