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161中学招收特长生的相关政策

2008-05-12 10:50 来源:创星伟业 作者: 佚名 [打印] [评论]

       一、特长生招生计划:宇航:6人; 计算机:10人;生物:6人;篮球:5人限女生;体操:3人。
  二、特长生报名资格:依据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中文艺、科技、体育特长生推荐项目。包括:
  1、第28届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2、北京市中小学生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无线电测向、业余电台竞赛;
  3、北京市中小学生电子技术、单片机竞赛;
  4、“金帆杯”(ING)足球、篮球、排球比赛;
  5、受市教委、市体育局委托由市中小学体协举办的足球、篮球、排球、游泳、田径、武术、健美操比赛;
  6、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体操锦标赛;
  7、北京市青少年运动会(四年一届);
  8、北京市足球、篮球、排球、田径、体操、健美操、艺术体操锦标赛及业余体校比赛。

 

  三、特长生录取要求:

  体育项目:
  1. 参加全国教育系统组织的比赛,获得前六名。
  2. 参加以上8个项目的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获得一等奖。若是集体项目则为前三名主力队员
  3. 参加以上比赛,并在区级比赛中获第一名,若是集体项目为前两名主力队员。
  科技项目:
  1、宇航项目要求获得2级以上宇航技师称号。
  2、全国竞赛一、二等奖,北京市以上8个项目的一等奖。

  四、特长生录取办法:
  1、体育特长生必须参加市教委和市体育局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科技特长生必须参加区县组织的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2、准备报考相应项目的特长生应把项目学校填为第一志愿。
  3、若报名人数多于计划,则学校依据德、智、体及相应项目的水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