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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政策性加分公示 艺术类增加3个加分项目

发布时间:2008-05-06 15:45:35  来源:新晚报 作者:张素梅   【打印】 【评论

    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部门获悉,2008年报考重点高中政策性加分艺术类增加了3个项目,凡是申请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将接受学校和媒体两次公示,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省、市重点高中资格。

    据介绍,今年政策性加分项目中,艺术类增加“参加2007—2008学年度黑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展演比赛中版画、卡通画、篆刻项目获得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考生”,此项比赛获奖要求必须是在哈市比赛项目的基础上经市教育局推荐参加现场比赛获得的奖项。在重点高中统招和配额生录取时各项加分的分值没变,分别为5分、4分和2.5分。同时具备2项或2项以上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不重复加分。

    凡具备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出具要求的报名材料,所在学校班主任和主管校长审查认定后,在学校张榜公示一周。对有疑义的考生,学校将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并及时报区、市中招办审核;无疑义的,将原始材料和复印件报区中招办审查。市招办实行集体交叉审批。5月18日以后提交的证明无效(2008年哈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获得应加分的项目和名次除外)。

    经市招办审批后的报考重点高中的考生名单,将在新闻媒体及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市教育行政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如有线索清楚的具体举报,一经查实,按照舞弊行为处理,取消其政策加分,同时取消其报考省、市重点高中资格,并将报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出具假证明(书)及相关材料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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