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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中考加分政策调整 科技类竞赛获奖不加分

发布时间:2008-02-28 13:59:50  来源:绍兴日报 作者:吕禹   【打印】 【评论

    昨天,越城区文教局、市属各中学收到了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调整市区高中招生优惠加分办法的通知》,记者获悉,调整后的加分办法与往年相比出现了不少变化。

    《通知》指出,2008年市区将继续实行高中招生优惠加分办法,但部分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有所调整。其中,“2007学年度绍兴市中学生艺术团优秀学员”的加分分值调整为5分:“2007学年度受县(市、区)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不再享受优惠加分,调整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从2008年起,凡“科技类”竞赛获奖的学生,也不再享受优惠加分。但《通知》明确,已在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获得“科技类”竞赛奖项的学生,仍按“2007年市区高中招生优惠加分办法”执行加分。

    此外,享受优惠加分的最高累计分值调整为20分,较往年有所下降。其他优惠加分项目和分值不变。

    “调整后的加分办法更显公平,具有很强的导向性,能引导学生家长真正从发现孩子兴趣爱好、锻炼孩子动手动脑能力等方面出发来培养孩子,而不是功利性的为了中考加分。新办法更有利于学生身心的健康成长。”文澜中学校长赵关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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