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月18日),奉化市教育局在奉化教育网发布《2008年奉化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的几项规定》(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决定对在由教育行政部门(奉化市级及以上)组织或认可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得一定奖项且有专长的学生,在08年中考录取时给予适当的加分优惠。细读《规定》凸显了四大亮点。
亮点一:“阳光体育,高雅艺术,科技创新”是主体《规定》分“竞赛类加分”和“政策性加分”两项,竞赛类加分是《规定》的主内容,而“阳光体育,高雅艺术,科技创新”三部分则构成了竞赛类加分的主体。如规定凡参加教育部门认可的体育竞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省级的加8分,大市级的加6分,奉化市级的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加3分;规定凡在05年12—08年3月期间获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A、B级证书者加6分,获省颁小级B证书者加3分,在奉化市教育局主办(或确认)的文艺会演中获一等奖的也可加3分;规定凡在奉化市级到省级教育部门确认的信息竞赛、科技创新竞赛获一定奖项的,也可以得到3~8分不等的优惠。
亮点二:“引导激励,适当加分”是原则中考加分并不是为了加分而加分,最终目的还是为了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充分发展个性特长,以政策倾斜来协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从而深入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所以在制订中考加分政策时,奉化市教育局既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甬教基〔2007〕372号文件精神,又结合奉化本地近年工作实际,确立了“引导激励,适当加分”的总体原则,除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外,其他加分幅度都控制在3~8分之间,并且不累计加分,若考生具有多项加分条件,取其分值最大一项,这样既起到了加分的激励引导作用,又确保了加分总体上的“适度、均衡”。
亮点三:“人文关怀,团结稳定”是传统除竞赛类加分以外,政策性加分也是《规定》重要的一部分,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在教育领域的人文关怀和团结稳定的大局思想。规定革命烈士子女(凭市民政局证明)加2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凭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证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籍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凭市侨办证明)和台湾籍(凭市台办证明)加6分投档;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师级政治部证明和现役军人证件复印件)加6分投档。
亮点四:“公平,公开,公正”是规范中考直接关系到每一位考生的切身利益和发展前途,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而中考加分则更是一个尤为严肃的政治任务,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疏忽。奉化市教育局为进一步做好08年的中考加分工作,确保“阳光加分”,专门发文强调:凡属加分范围的考生,须填写《2008年奉化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申报表》,各校负责本校考生的《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汇总,填写《2008年奉化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加分考生汇总表》,并将此表在校园醒目处集中公示7天。通过“自愿申报—学校汇总—集中公示—教育局审核”的程序规范,奉化市教育局努力使中考加分工作做到“学生认可、家长信服、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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