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成教职业资格课程——注册建造师
简介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起源于英国,迄今已有150余年历史。是指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近期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是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员,既要有理论水平,也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建造师分为一级建造师和二级建造师。英文分别为:Constructor和Associate Constructor。一级建造师具有较高的标准、较高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开展国际互认。同时,考虑我国建设工程项目量大面广,工程项目的规模差异悬殊,各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水平有较大差异,以及不同工程项目对管理人员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设立二级建造师,可以适应施工管理的实际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设事业迅速发展,各项改革不断深化,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不断完善。多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和政策,为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建设部从1994年开始研究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了长期的充分论证。2000年,温家宝同志在听取建设部关于深化建设体制改革汇报时指出:"调整和完善现行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分类,在现有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的基础上,增设建造师。实行建造师后,大中型项目的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须逐步由取得注册建造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以提高项目经理素质,保证工程质量。"为我国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指明了方向。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有着各自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因而导致其对项目经理的专业学历要求有很大不同。对建造师实行分专业管理,不仅能适应不同类型和性质的工程项目对建造师的专业技术要求,也有利于与现行建设工程管理体制相衔接,充分发挥各有关专业部门的作用。同时,也鼓励建造师在取得本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后,跨专业执业,这对企业和建造师个人参与市场竞争、扩展业务范围都是有利的。2007年建设部发布建造师专业合并划分为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均建立起该项制度。建设部几次派团参加国际建造师学会年会。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当前不仅要积极应对国外承包商进入我国,同时还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把握机遇,积极组织开拓国际建筑市场。据统计,我国建筑业从业人数约占全世界建筑业从业人数的25%,但对外工程承包额却仅占国际建筑市场的1.3%。原因固然很多,但缺乏高素质的施工管理人员是重要原因。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将为我国开拓国际建筑市场、增强对外工程承包能力有所帮助。因此,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也是与国际接轨、开拓国际建筑市场的客观要求。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在建设行业建立、实施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 2002 ] 111 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前培训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建市监函[ 2004 ] 3 号)等文件的精神,国家有关部门决定从 2003 年到 2008 年的5年内,项目经理要逐渐过渡到建造师。从
据建设部的统计资料,目前全国的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有 3500 多万,其中一级项目经理仅 8 万多人,只占从业总人数的千分之二左右。高级人才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另外,我国建造师职业与国际接轨后必然有利于建设业进军国际市场,对于从业人员而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将会为他们走向国际舞台推波助澜。
我校建造师考前辅导班全部是名师讲授,授课老师多数是注册建造师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书的主编和编委,授课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针对性,参加辅导班会大幅提升考试的过关率。
一级建造师
简介
根据《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和《关于贯彻执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京人发[2004]32号)件精神,从2002年起,国家施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北京市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建设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定期注册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培训教材
该教材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新教材预计07年4月份发行。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2007年建设部发布建造师专业合并标准,合并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学习内容
2007年建设部发布建造师专业合并标准,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专业合并以后,07年的考试将启用新教材和新大纲,据悉新大纲的内容增加了约30%的内容,考试内容的增加将进一步拓宽考试设计的范围。
附:一级建造师合并后新旧专业对照表
|
新专业 |
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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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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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 |
公路工程 |
|
铁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
民航机场工程 |
民航机场工程 |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通信与广电工程 |
|
矿业工程 |
矿山工程、冶炼工程(土木部分) |
|
机电工程 |
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冶炼工程(机电部分) |
考核方式
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计划于2007年9月15、16日进行。(见人事考试中心安排)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须于报考日期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新旧课程专业衔接问题
为保证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在2007年度考试报名时应按照如下要求进行:
(一)已按原《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相关专业类别报名参加2006年度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人员,在2007年度继续按照原各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参加其他剩余科目考试。
(二)在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三)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二级建造师
简介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总承包和施工管理关键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4]32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发[2005]76号)文件精神, 从2004年起,北京市开始施行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筑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的注册管理,注册有效期为2年。有效满前3个月,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或其指定的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报名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具有工程(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5年的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免试部分科目:
1、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培训教材
该教材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新教材预计07年4月份发行。
学习内容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2007年建设部发布建造师专业合并标准,合并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公路、水利水电、市政公用、矿业、机电工程管理与实务6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考核方式
北京地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北京市200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7年10月27、28日进行。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3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须于报考日期内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www.bjpta.gov.cn),按照网上的要求直接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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