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成教会计课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07-10-06 16:29:48 来源:巨人成教中心  [打印] [评论]

简介

根据财政部《会计丛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文件精神,2006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是广泛深入做好新会计准则的培训工作,提高持证人员业务素质、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记录方式实行各级财政部门审核、计算机打印、记录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同时进入会计人员管理档案。从2002年开始取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及培训手册。

连续两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课时的会计人员,需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内容为近两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报名条件

按照《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规定,凡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自取证第二年起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中级职称以下(包括中级)的会计人员,每年参加面授时间不少于24课时;高级职称会计人员必须参加由北京市财政局统一组织的培训,每年参加面授培训时间不少于20课时。

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的会计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可视为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持相应证件,当年可免学)。

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当年,可视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持相应证件,当年可免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一)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六个月;(二)年度内病假超过六个月;(三)生育;(四)其他情况。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确认。

培训教材

《小企业会计制度》或《新会计准则课程》

学习内容

小企业会计制度课程

根据财政部颁布、2005年实施的《小企业会计制度》一书的内容精心整理制作而成的。《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供会计信息质量。它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前提下,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们国家小企业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的,充分体现了小企业自身及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和特点。

新会计准则课程

新准则制定背景、国际比较、新老准则比较及其对业务的影响;新准则与现行国家有关经济法律的衔接及其相互影响;新准则体系对财务会计信息的影响;如何正确理解和使用会计准则。系统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新准则体系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异同;全面掌握新准则体系中原有准则的变化、新旧衔接;深入领会新准则体系的内容、要点和精髓;按照新准则的规范与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

考核方式

按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做好培训工作,保证培训时间不低于24小时,按照会计人员的实际情况和要求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和计划,保证培训质量。

 

班 级

可选上课时间

计划开课

学 时

学 费

会计人员
继续教育

周六:9:00----16:00
周日:9:00----16:00

每两个月举办一期

24学时

120元

备注:学员提前一个月报名,报名同时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咨询电话:010-62519399  51608188转888 817 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