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成教会计课程——注册会计师

发布时间:2007-10-06 16:26:49 来源:巨人成教中心  [打印] [评论]

简介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 Pulic Accoutant)是中国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其组织领导机构为财政部组织成立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会)。全国考委会下设办公室为具体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全国考办),全国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组织成立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地方考委会)是当地注册会计师考试组织领导机构,地方考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确定考试组织工作原则,制定考试工作方针、政策及规则,审定《考试大纲》,确定考试命题原则,处理考试组织工作的重大问题,指导地方考委会工作。全国考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指导地方考办工作。地方考委会贯彻、实施全国考委会的决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负责具体组织本地区的考试工作。

1991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4次,11万多人取得全科合格的成绩,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培训教材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编写《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和《税法》等五科考试的辅导教材。

学习内容

严格按照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发布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及各科教材授课。

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消息,随着财政部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出台,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将有一定变化。请考生注意购买新教材。

考核方式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中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确定,一般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考试通常于每年9月第二或第三个周末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文字方式解答。

现行的考试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5年。具体做法是: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在连续5年以内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通知单或单科成绩合格证书申请“全科合格证”。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